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程序
1、召开党员大会 (党支部)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2)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才能开会;
(3)入党申请人、介绍人必须到会。
2、宣读发展对象名单 (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1)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读发展对象名单;
(2)做好会议记录。
3、发展对象汇报 (发展对象)
(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的部分;
(2)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4、发表意见 (介绍人)
(1)第一及第二介绍人依次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
(2)发表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
5、向全体党员汇报 (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汇报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和确定发展的意见
6、讨论 (党员)
(1)到会党员对发展对象的情况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2)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3)发展对象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
7、大会表决 (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1)提议党员进行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
(2)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向大会宣读。
8、闭会 (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1)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2)报送上级党组织。
注:1、如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2、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不退场。
(中共中央组织部)